當事人
申請人:向銀行申請開具保函的一方(通常是合同中的債務人、義務人,如承包商、供應商等)。
受益人:接受保函保障的一方(通常是合同中的債權(quán)人、權(quán)利人,如業(yè)主、采購方等)。
擔保銀行:開具保函并承擔擔保責任的銀行。
反擔保人(可選):若申請人資質(zhì)不足,銀行可能要求第三方(如其他企業(yè)、個人或擔保公司)提供反擔保,確保銀行賠付后可向反擔保人追償。
核心條款
擔保金額:銀行承擔責任的限額(通常與合同金額相關(guān),如合同金額的 10%-20%)。
擔保期限:保函的有效期限(需覆蓋合同履行周期,過期后保函自動失效)。
擔保責任:明確申請人違約時銀行的賠付條件(如申請人未按時交貨、未完成工程等)。
賠付方式:通常為見索即付(受益人提交符合要求的索賠文件后,銀行無需核實違約細節(jié)即付款)或有條件賠付(需確認申請人確實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