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標志:通常為三角形,顏色以黃底、黑邊、黑圖案為主,用于警告車輛、行人注意危險地點。例如,“注意行人” 標志,提醒駕駛員前方可能有行人橫穿道路;“急轉彎” 標志,告知駕駛員前方有急轉彎路段,需減速慢行。
禁令標志:一般為圓形,顏色多為白底、紅圈、紅杠、黑圖案,圖案壓杠表示禁止某種行為。比如,“禁止通行” 標志,表明前方道路禁止一切車輛和行人通行;“禁止停車” 標志,提示此處不允許停車。
指示標志:形狀多為圓形、長方形和正方形,顏色以藍底、白圖案為主,用于指示車輛和行人按規(guī)定方向、地點行駛。像 “直行” 標志,指示車輛只能直行;“向左轉彎” 標志,引導車輛向左轉彎。
指路標志:顏色一般為藍底白字(綠底白字用于高速公路),形狀多為長方形和正方形,主要用于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等信息。例如,“地名” 標志,告知駕駛員前方到達的地名;“出口預告” 標志,提示駕駛員前方高速公路出口的相關信息。
柱式標志:將標志板安裝在立柱上,包括單柱式和雙柱式。單柱式適用于警告、禁令、指示等標志,通常設置在道路右側或分隔帶上;雙柱式一般用于大型指路標志或需要增強視認性的標志,如在路口設置的大型指路標志,可采用雙柱式安裝,使駕駛員在不同角度都能清晰看到。
懸臂式標志:通過懸臂將標志板懸掛在道路上方,適用于道路較寬、交通流量大、需要在遠距離就能被看清的標志。例如,高速公路上的一些大型指路標志,常采用懸臂式安裝,方便駕駛員在高速行駛時提前獲取信息。
門架式標志:是一種跨道路的門形結構,標志板安裝在門架上。門架式標志一般用于多車道道路,可同時安裝多個標志,提供豐富的交通信息,如在城市快速路的進出口處,門架式標志可同時顯示車道信息、出口方向等。
附著式標志:將標志板附著在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上,如隧道內的標志、橋梁上的標志等。這種設置方式可以充分利用現(xiàn)有結構,不占用額外的空間,同時也能保證標志的視認性。
設計原則
易識別性:標志的形狀、顏色和圖案應具有鮮明的特征,易于駕駛員和行人在遠距離和不同環(huán)境條件下快速識別。例如,警告標志采用三角形的獨特形狀,顏色鮮艷的黃色作為底色,使人們能夠迅速注意到并意識到危險。
簡潔性:標志傳達的信息應簡潔明了,避免過于復雜的圖案和文字。文字應使用規(guī)范的字體,字號大小根據標志的類型和設置距離進行合理設計,確保在一定距離內能夠清晰閱讀。例如,指路標志上的地名和方向信息應簡潔準確,讓駕駛員能夠快速理解并做出正確的行駛決策。
一致性:道路指示牌的設計應遵循統(tǒng)一的標準和規(guī)范,在全國范圍內保持一致的形狀、顏色和含義。這樣可以使駕駛員在不同地區(qū)行駛時,能夠熟悉和理解標志的指示內容,減少因標志差異而導致的誤解和錯誤操作。
適應性:標志的設計要考慮到不同的環(huán)境和使用條件,如白天和夜晚的可視性、不同季節(jié)的天氣影響等。為了在夜間或低光照條件下能夠清晰可見,標志通常會采用反光材料制作,或者配備照明設施,確保其在各種環(huán)境下都能有效地發(fā)揮作用。
道路指示牌的設置規(guī)范和標準主要依據國家標準《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 第 2 部分:道路交通標志》以及《公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規(guī)范》等相關文件,以下是一些主要內容:
布局與信息
應綜合考慮、布局合理,防止出現(xiàn)信息不足或過載的現(xiàn)象,重要信息宜重復顯示。
傳遞的信息應清晰明確,簡潔易懂,不得有歧義,且不應傳遞和道路交通無關的信息。
設置位置
一般情況下設置在道路行進方向右側或車行道上方,也可根據具體情況設置在左側或左右兩側同時設置。
安裝在路肩上的標志,其下緣距路面的高度為 1.8-2.5m;高速公路、一級和二級公路的標志凈空高度要求在 5.0m 以上,三級、四級公路一般為 4.5m。
應設置在醒目的地方,不能有雜物遮擋,且要安裝牢固,不得設置在可移動的物體上,除非是施工標志牌等特殊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