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說,信用證交易通常經歷以下流程:
合同達成:買賣雙方就交易的細節(jié)達成一致,包括商品、數(shù)量、價格等。
信用證開立:買方向自己的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附上交易的條件和要求。
信用證通知:開證行通知賣方已經開立信用證,賣方開始準備貨物和相關文件。
貨物準備:賣方根據(jù)信用證要求,準備相應的貨物和單據(jù)。
單據(jù)提交:賣方將準備好的單據(jù)提交給開證行,等待審核。
通常,根據(jù)信用證規(guī)定,應在開船后的10天內將單據(jù)遞交至銀行,前提是在信用證有效期內。在具體的交單過程中,務必按照信用證上的要求執(zhí)行。出口方可以直接向開證行遞交單據(jù),也可以委托自己的收款銀行代為遞交。若選擇直接向開證行遞交,通常要求受益人(收款人)在開證行擁有收款賬戶。
審核和付款:開證行審核單據(jù),如符合信用證要求,則付款給賣方。若不符合,銀行可能會要求修改或拒付。
*核對信用證條款:確保信用證上的條款與合同一致,特別注意裝運港、目的地等信息。*審查附加條件:仔細查看附加條件,如文件要求、裝運日期等。
其他類型的信用證
除了不可撤銷即期信用證外,還存在其他類型的信用證,如可轉開信用證、預支信用證、打包信用證等。如果對這些信用證類型不太了解,建議咨詢自己的收款銀行,以確保操作無誤。
調查開證行及客戶的信譽度。
比如我國駐孟加拉大使館曾經多次發(fā)布《孟加拉商業(yè)銀行被投訴情況統(tǒng)計表》,整理當?shù)氐摹昂诿麊巍便y行,提示企業(yè)注意風險。我們出口商必要時也可以對客戶采取資信調查、背景調查等防護措施。如果開證行信用較差,可要求信用度好的知名銀行對信用證保兌。
信用證當事人
1.信用證開證行(Issuing Bank)
開證行是應申請人(進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口商)開立信用證的銀行。該銀行一般是申請人的開戶銀行。
2.信用證受益人(Beneficiary)
受益人是開證行在信用證中授權使用和執(zhí)行信用證并享受信用證所賦予的權益的人,受益人一般為出口商。
3.信用證保兌行(Confirming Bank)
保兌行是應開證行或信用證受益人的請求,在開證行的付款保證之外對信用證進行保證付款的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