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接單注意事項
要特別提醒大家的是,對于一些商業(yè)信用較差的國家,當?shù)夭糠帚y行信用真是一塌糊涂,各種違規(guī)操作:
放不放款是買家說了算;
銀行與買家串通,在沒有不符點的即期信用證交單情況下,拖延付款時間,或在客戶沒有辦理付款手續(xù)的情況下放單;
客戶提貨或看貨后向出口商提出質量索賠,被迫出口商降價,導致經濟損失。
信用證當事人
1.信用證開證行(Issuing Bank)
開證行是應申請人(進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口商)開立信用證的銀行。該銀行一般是申請人的開戶銀行。
2.信用證受益人(Beneficiary)
受益人是開證行在信用證中授權使用和執(zhí)行信用證并享受信用證所賦予的權益的人,受益人一般為出口商。
3.信用證保兌行(Confirming Bank)
保兌行是應開證行或信用證受益人的請求,在開證行的付款保證之外對信用證進行保證付款的銀行。
對開信用證:雙方互為進口方和出口方,互為對開信用證的申請人和受益人。為實現(xiàn)雙方貨款之間的平衡,采用互相開立信用證的辦法,把出口和進口聯(lián)系起來。張信用證的受益人就是第二張信用證(也稱回頭證)的開證申請人;張信用證的開證申請人就是回頭證的受益人。張信用證的通知行,常常就是回頭證的開證行,兩證的金額約略相等。
循環(huán)(REVOLVING)信用證:循環(huán)信用證即可多次循環(huán)使用之信用證,當信用證金額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完后,仍又恢復到原金額。買賣雙方訂立長期合同,分批交貨,進口方為了節(jié)省開證手續(xù)和費用,即可開立循環(huán)信用證。循環(huán)信用證可分為按時間循環(huán)的信用證和按金額循環(huán)的信用證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