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的施工工地進行消防監(jiān)督檢查,應當重點檢查施工單位履行下列消防職責的情況:
(一)是否制定施工現(xiàn)場消防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對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yè)是否有相應的消防防護措施;
(三)是否設置與施工進度相適應的臨時消防水源、安裝消火栓并配備水帶水槍,消防器材是否配備并完好有效;
(四)是否設有消防車通道并暢通;
(五)是否組織員工消防教育培訓和消防演練;
(六)員工集體宿舍是否與施工作業(yè)區(qū)分開設置,員工集體宿舍是否存在違章用火、用電、用油、用氣。
設置EPS應急電源,應有明顯標識,處于工作狀態(tài),明確管理責任人。
疏散通道和出口處應當設置消防疏散標志燈或反光標志;出口標志宜設在出口的頂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標志宜設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m以下的墻面上,通道疏散指示燈的間距不應大于20m;標志不應當被遮擋,且保持完好。
規(guī)范消防驗收行政行為。對于特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內容完備,涉及消防的建設工程竣工圖紙與經審查合格的消防設計文件相符,現(xiàn)場評定結論合格的,市級及區(qū)(市)縣住建主管部門應在規(guī)定時限內(按項目類型長不超過5個工作日)出具消防驗收合格意見。
緊急燈是辦公室消防改造時必備的設備之一,作用是方便發(fā)生火災斷電時臨時進行照明,保證人員在可視情況下逃生。和消防栓一樣,應急燈的安裝位置、設備高度、燈與燈之間的距離等都有明確規(guī)定,不可隨意安裝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