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又稱銀行保證書,也屬銀行信用,是指銀行應申請人或委托人的要求向受益方開出的,擔保申請人一定履行某種義務,并在申請人未能按規(guī)定履行其責任和義務時,由擔保行代其支付一定金額、或作出一定經濟賠償的書面文件。
投標保函:保證人在投標人投標之前,向招標人出具投標保函,保證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參加招標活動,并在中標后及時與招標人簽訂相關工程合同,同時提供招標人所要求的履約、預付款等保函。如果投標人違約,則保證人將在保函金額內賠付招標人的損失。
履約保函:是由擔保人為施工方(申請人)向業(yè)主(受益人)提供的,保證施工方履行工程建設合同規(guī)定的相關責任和義務的保函。如果承包商不履行合同,業(yè)主可要求保證人在保函金額內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后,可依法向承包商追償。擔保公司提供的履約保函一般為有條件的保函,即在業(yè)主提出索賠時必須提供承包商違約的證明,保證人核實后才承擔保證責任。履約保證擔保也可以適用于分包合同、材料設備供貨合同的履行。
由于辦理投標保函時要求辦理人在該銀行有長期、固定的存款,所以銀行并沒有承擔資金風險。但這種方式并沒有解決企業(yè)資金占用的問題,于是,在銀行存有長期固定存款的擔保公司,可以為企業(yè)代為辦理投標保函。即降低了銀行的風險,也降低了投標企業(yè)的資金占用壓力,擔保公司也可以獲取相應的辦理費用作為回報。如果發(fā)生違約事件后,銀行、擔保公司會通過法律手段向違約人進行追討,這樣也加大了違約的成本,降低了違約出現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