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木材是指已經完成原來使用功能后而被廢棄不用的木材或木制品。按不同來源主要包括:次、第二次木材加工業(yè)產出的加工剩余物,運輸業(yè)及包裝業(yè)產生的廢棄木質材料(如木質托盤、包裝箱板、集裝箱板等),城市街道及公園等地綠化過程中修剪樹木產生的枝丫材與灌木,房屋建筑與拆遷產生的廢舊木材(包括素面模板、實木模板及覆膜三聚氰胺水泥模板、廢舊門窗、地板、橫梁、樓板、扶梯、隔板等),家庭及辦公用木制品更新?lián)Q代所產生的廢舊家具(如桌椅、床、書櫥、櫥柜、木沙發(fā)等),日常生活中一次性木餐具(木竹筷、雪糕棒等),經過防腐、阻燃處理的廢棄木材,其他如淘汰的鐵路用枕木及輸變壓電用電桿等。
目前,德國將回收的廢棄木料分成5類,根據(jù)木料的等級和含有雜質的種類來劃分。A1、A2級的回收廢棄木料可用來生產人造板。使用二級廢棄木料加工技術, 可經濟有效地生產出滿足不同應用的物料。采購這些物料的成本低,刨花板、中密度纖維板和定向刨花板生產企業(yè)在干燥這些含水率低的物料時還節(jié)省了能 耗。處理過的、已經受到污染的A3至A5級木料,是用于產生能源的好物料。不同的燃燒系統(tǒng),物料的處理方式與用來生產人造板的處理方式很相似。配置類似 的二級廢棄木料加工設備。
將原木完全浸泡于水中,是有效的保護方法。此方法在我國前期傳統(tǒng)的紅木家具生產就已經有使用,通常將木材存放在水中達到數(shù)月 之久,待木材表面樹皮腐爛、脫落后才進行后續(xù)的加工工序。
但如果保管不當或在保管過程中不處理木材的端頭和表 面,容易產生開裂等質量問題。為了減少木材在保管過程中的質量損失,還要采取以下措施: 木材端封:由于木材端部的氣干速度較快,所有的木材在 儲存或干燥過程中都會發(fā)生某種程度的端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