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名稱變更
公司成立滿一年后,就可以變更公司名稱。
變更完公司名稱時,需要在銀行、稅務、社保等部門也進行相應的變更。如果有商標證書,也需要進行變更。
2、注冊資本變更
當公司因為融資、股東增減等情況,打算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時,應該及時在工商局進行變更。
減資比增資辦理難,減資還需要登報公示等手續(xù),辦理周期較長。
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由會議主持人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簽署的股東大會會議紀錄(募集設立的提交創(chuàng)立大會的會議記錄);
4、全體發(fā)起人簽署或者出席股東大會或創(chuàng)立大會的董事簽字的公司章程;
5、發(fā)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1)發(fā)起人為企業(yè)的,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2)發(fā)起人為事業(yè)法人的,提交事業(yè)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3)發(fā)起人股東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
(4)發(fā)起人為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yè)單位證書復印件;
(5)其他發(fā)起人提交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資格證明。
6、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涉及發(fā)起人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xù)的證明文件;
7、董事、監(jiān)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依據(jù)《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簽署的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募集設立的提交創(chuàng)立大會的會議記錄)、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其中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創(chuàng)立大會會議記錄)可以與第3項合并提交;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公司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9、《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0、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股票的應提交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決定規(guī)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12、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決定規(guī)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
13、《承諾書》;
14、住所使用證明。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是指公司成立后,經權力機構決議,依法定程序使其注冊資本在原有基礎上進行削減的法律行為。其法定程序如下:
(一)公司權力機構作出決議或決定。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在有限責任公司,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決議通過;在國有獨資公司,必須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決定,其中,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的減資,由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審核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在股份有限公司,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決議通過。
(二)編制表冊。公司決議減少注冊資本時,董事會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通知和公告。應當注意的是,就增加注冊資本這一事項,公司不必通知和公告?zhèn)鶛嗳?,但當公司減少其注冊資本時,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次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四)進行變更登記。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時,公司章程原定的注冊資本發(fā)生變化,須向原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辦理登記時虛報注冊資本的,責令改正,處以虛報注冊資本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收購本公司股票的方式減少注冊資本的,必須在10日內注銷該部分股份,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辦理變更登記并公告。
公司減少資本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限額。
注冊資本并不需要一次繳清
我國目前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認繳制的意思就是:注冊資本不用在一開始就全部繳納完成,而是只要在承諾的時限內(一般為10-20年)繳完即可,這極大的降低了公司注冊時的資金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