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通信行業(yè)標準yd/t1051—2000規(guī)定,通信局(站)的基礎電源分為交流基礎電源和直流基礎電源兩大類。
交流基礎電源
由市電或備用發(fā)電機組(含移動電站)提供的低壓交流電源,稱為通信局(站)的交流基礎電源。
低壓交流電的額定電壓為220/380v(三相五線制),即相電壓220v,線電壓380v:額定頻率為50hz。
通信設備用交流電供電時,在通信設備的電源輸入端子處測量,電壓允許變動范圍為額定電壓值的+5%~一10%,即相電壓231~198v,線電壓399~342v。
通信電源設備及重要建筑用電設備用交流電供電時,在設備的電源輸入端子處測量,電壓允許變動范圍為額定電壓值的+10%~一15%,即相電壓242~187v,線電壓418~323v。
當市電供電電壓不能滿足上述規(guī)定時,應采用調(diào)壓或穩(wěn)壓設備來滿足電壓允許變動范圍的要求。
交流電的頻率允許變動范圍為額定值的±4%,即48~52hz。
交流電的電壓波形正弦畸變率應不大于5%。電壓波形正弦畸變率是電壓的諧波分量有效值與總有效值之比。
大、中型通信局(站)應根據(jù)《全國供用電規(guī)則》的要求安裝無功功率補償裝置,使之采用100kva以下變壓器時,功率因數(shù)不小于0.85;采用100kva以上變壓器時,功率因數(shù)不小于0.9。
此外,三相供電電壓不平衡度應不大于4%。
直流基礎電源
向各種通信設備和二次變換電源設備或裝置提供直流電壓的電源,稱為通信局(站)的直流基礎電源。
yd/t1051—2000規(guī)定,直流基礎電源電壓一48v,過渡時期暫留一24v。此外,目前有一部分移動通信的直流基礎電源電壓為+24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