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級電纜
適用范圍
·本產(chǎn)品適用于核電站額定電壓 Uo/U為 0.6/1kV控制系統(tǒng)網(wǎng)絡中使用的控制和信號連接用電纜。
·電纜導體允許長期工作溫度為90℃,短路時電纜導體的溫度不超過250℃,持續(xù)時間不超過5秒。
·敷設電纜時的環(huán)境溫度應不低于0℃。
·電纜敷設時允許彎曲半徑為:
— 無鎧裝的電纜,應不小于電纜直徑的6倍
— 有鎧裝或銅帶屏蔽結果的電纜,應不小于電纜直徑的12倍
— 有屏蔽結構的軟電纜,應不小于電纜直徑的6倍。
·在導體長期允許工作溫度不大于90℃時,電纜的鑒定壽命不少于40年。
·成品電纜應符合GB/T18380.3標準中規(guī)定的A類成束燃燒試驗要求。
·成品電纜煙密度:透光率不小于70%。
·耐輻射性能:25×104Gy
·無鹵性:非金屬材料在燃燒時,逸出氣體的酸度(以 PH值表示)應大于 4.3;電導率不大于 10μS/mm。
一般原則
電纜的額定電壓等于或大于所在網(wǎng)絡的額定電壓,電纜的工作電壓不得超過其額定電壓的15%。除在要移動或振動劇烈的場所采用銅芯電纜外,一般情況下采用鋁芯電纜。敷設在電纜構筑物內(nèi)的電纜宜采用裸鎧裝電纜或鋁包裸塑料護套電纜。直埋電纜采用帶護層的鎧裝電纜或鋁包裸塑料護套電纜。移動機械選用重型橡套電纜。有腐蝕性的土壤一般不采用直埋,否則應采用特殊的防腐層電纜。在有腐蝕性介質(zhì)的場所,應采相應的電纜護套。垂直或高差較大處敷設電纜,應采用不滴流電纜。環(huán)境溫度超過40℃時不宜采用橡皮絕緣電纜。
埋設電纜要求
1、電纜線相互交叉時,高壓電纜應在低壓電纜下方。如果其中一條電纜在交叉點前后1m范圍內(nèi)穿管保護或用隔板隔開時,小允許距離為0.15m。
2、電纜與熱力管道接近或交叉時,如有隔熱措施,平行和交叉的小距離分別為0.5m和0.15m。
3、電纜與鐵路或道路交叉時應穿管保護,保護管應伸出軌道或路面2m以外。
4、電纜與建筑物基礎的距離,應能保證電纜埋設在建筑物散水以外;電纜引入建筑物時應穿管保護,保護管亦應超出建筑物散水以外。
5、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與一般接地裝置的接地之間應相距0.15~0.5m;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埋設深度,一般不應小于0.7m,并應埋在凍土層下。
電線電纜用以傳輸電(磁)能,信息和實現(xiàn)電磁能轉換的線材產(chǎn)品。廣義的電線電纜亦簡稱為電纜,狹義的電纜是指絕緣電纜,它可定義為:由下列部分組成的集合體;一根或多根絕緣線芯,以及它們各自可能具有的包覆層,總保護層及外護層,電纜亦可有附加的沒有絕緣的導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