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強制報廢年限
一: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沒有具體報廢的時間,年審無法通過的時候就要報廢了。但是,行駛里程數(shù)達到60萬
公里以后,就會被引導報廢。尤其是當車齡達到十五年后,年檢次數(shù)為半年一次;
二:運營的出租車報廢年限為8年;
三:旅游、公路客運類的汽車報廢年限為15年;
四:微型載貨汽車的報廢年限為12年;
五:重、中、輕型載貨汽車為15年;
六:半掛牽引汽車為15年。
汽車報廢流程
一:機動車所有人向報廢公司交售機動車,提供車牌、行車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主身份證(單位的提供加蓋公
章的組織機構(gòu)代碼)。
二:報廢公司拓印車輛識別代號,整理材料。
三:車管所民警查驗、監(jiān)督解體車輛。
四:報廢公司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并到車管所代辦相關手續(xù)。
五:車管所審核資料,出具《機動車注銷證明書》。
六:報廢公司通知機動車所有人領取《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書》。
報廢車輛隱患多。機動車輛達到報廢程度或到了年限其操作靈活性、穩(wěn)定性、制動性能等大大降低,隱處存在、時時存在,嚴重威脅著過往車輛和行人的。
報廢車改頭換面,以次充好。一些報廢車輛到了報廢年限,通過套牌、更新車身顏色等偷機取巧的辦法改頭換面與一些被偷、盜、搶的車輛混雜在一起,讓購買者無法辨認。
嚴格執(zhí)行《車輛報廢標準》
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yè)要密切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環(huán)保部門,嚴格把關,正如《道路交通法》中所規(guī)定的"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車輛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 強制報廢"。對依法延緩報廢年限的要切實加強檢驗監(jiān)督。達不到國家有關汽車和排放規(guī)定的要強制報廢。